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是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,负责(一)研究起草全省林业种苗花卉发展、建设和管理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。 (二)起草全省林业种苗花卉发展规划、计划,并组织实施;提出林业种苗花卉专项资金的安排建议,协助有关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。 (三)具体承担全省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全省林木种质资源的普查,建设和管理种质资源库、种质资源保护区(地)。 (四)负责林木品种(良种)的选育、审(认)定和林木引种的管理工作,指导全省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和管理,组织林木品种(良种)的示范、推广工作。指导全省建立林木种子贮备制度,具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全省林木种子贮备计划。 (五)指导全省林木种苗生产、经营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,具体承担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、经营许可证等省*行政审批工作。 (六)具体承担全省林业种苗花卉质量的监督管理,指导市县种苗花卉质量检验工作;组织起草林木种苗花卉的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检验、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地方标准;承担林木种苗花卉产品质量鉴定,为相关司法案件提供依据。 (七)具体做好有关林木种苗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,指导和监督基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。 (八)具体承担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。 (九)负责全省花卉行业管理,组织开展林业种苗花卉行业的对外交流。 (十)承办省林业厅交办的其它事项。<!--end--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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